污秽之物主要 包括以下几类:
淫秽音像制品:
如电影、电视、录像带、幻灯片、激光视盘、淫秽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等。
淫秽读物:
包括原海外淫秽书籍、画报、国内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或港澳台淫秽色情小说、翻印的港澳台淫秽小册子、翻印的中国古代淫秽书籍、淫秽抄本等。
淫秽图片:
涉及裸体男女或男女性交、变态行为的图片等。
淫秽实物:
如淫药等。
淫秽游戏软件:
以及其他淫秽物品。
此外,还有一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污秽之物,例如长时间不清洗的扫把、毛巾、水杯等,这些物品上容易滋生细菌和污垢,影响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违法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和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等。
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公共健康,应当严格禁止淫秽物品的进口、制作、贩卖和传播,并加强对相关行为的法律监管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