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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4攻略电玩巴士,逆转裁判4攻略指证

发布时间: 编辑:konglu 阅读量:34次

很多朋友对于逆转裁判4攻略电玩巴士和逆转裁判4攻略指证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逆转裁判4攻略指证

电玩巴士的攻略,不知道是哪个部分的所以把所有法庭部分弄下来了

DAY 2nd==法庭·上==

*北木泷太的证词“北木泷太的真相”

对“半年前,我住院······”、“托他的福!······”“就这样啥也不说······”三句进行威慑,“泷太的体检报告”收入法庭记录

*河津京作的证词“案发当晚目击到的情景”

对“然后,一声枪响,正面······”指证“宇狩辉夫的解剖报告”

*河津京作的证词“案发当晚目击到的情景2”

对“就那样把手枪往地上······”指证“手枪”,选择“有问题”,最后指证“小刀”

*河津京作的证词“从目击案件到报警之间”

逐一威慑,出现问题后选择“是”

DAY 2nd==法庭·下==

休庭时选择“想起来了”

*河津京作的证词“从目击到报警之间”

对“所以···对了······”威慑,发动看破,破绽在手指处,选择“要求出示手机”,选择“出示证物”,指证“后视镜”

*河津京作的证词“河津京作的真相”

对“不论凶手,被害者······”指证“小吃摊”,之后选择“证人是正确的”,在图上点击中间偏北的位置,选择“以其他罪名起诉”,依次指证“美贯的内裤”、“内裤”

DAY 3rd==法庭==

*并奈美波的证词“泷太的作案计划”

对“所以,能做出这种事情的······”威慑,选择“可能还有其他人”,依次指证“并奈美波”、“泷太的病历”、“美波的凉鞋”

*并奈美波的证词“宇狩外科医院发生的事情”

对“没有其他的事情了吧?······”使用看破,破绽在戒指处,随后指证“泷太的体检报告”

对“什么事也没发生······”指证“子弹”

*并奈美波的证词“宇狩外科医院发生的事情2”

对“关于院长先生太阳穴上的······”威慑,选择“除此以外的其他位置”,点击指证“小吃摊”,选择“当然是有的”,指证“拖鞋”,再指证“汤碗”

*并奈美波的证词“对王泥喜律师的反驳”

对“所以,我就放弃初衷打道回府了······”使用看破,破绽是右手的动作,依次指证“台灯”、“小吃摊”、“地图左侧的河川”,选择“汽车是无法开动的”,最后指证“美贯的内裤”。

在休息室里出示“泷太的体检报告”,第2章结束。

二、求逆逆转裁判1的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的攻略~

我复制别人的….

成步堂龙一――主人公,宝月巴的辩护律师

宝月茜――宝月巴的妹妹,两者之间似乎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关系比较微妙

御剑怜侍――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外界对其有不甚好的风评。在案发当天被授予“最佳检察官”称号,一个标有K(KING)字的奖杯

宝月巴――案件最大的疑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罪门恭介――目前职业为巡警(PATROLMAN),以前却是一位刑警。根据其现在的职责范围,罪门本不该负责此次的杀人案件,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这次却被特别指派调查此案

市之谷响华――卖便当的女老板,和罪门一样前身是警视厅的一位女刑警,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被革职,人称“毒呕女王”。对检察官这一职业怀有很深的敌意,是宝月巴杀人事件目前唯一的证人

严徒海慈――警视厅的最高负责人,出现于第一轮法庭BATTLE的后半部分,带来了冲击性的情报和证据

原灰奖――貌似也是巡警,案件的另一个嫌疑人

多田敷道夫――被害人,在生时是一位警视厅探员,不过能力并不突出

[color=red][b]案件基本资料[/b][/color]

案发地点: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A区域

案发时间:2月21日下午5点15分

被害人:多田敷道夫

凶器: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内的匕首(刀身长约10CM)

尸体位置: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

致死原因:胸口前的一处致命刀伤(据死亡报告是一击致死),大量失血而亡。

嫌疑人:宝月巴

目击者:市之谷响华

[color=red][b]案件描述――9/18[/b][/color]

案件看上去非常地简单,宝月巴于2月21日下午通过电话把被害人多田敷道夫叫至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

5点12分,御剑怜侍驾车回车库,并离开。

5点15分,宝月巴利用御剑怜侍车内的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部,至其死亡。

5点18分,宝月巴通过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其妹宝月茜,提到关键字“围巾”(或围脖)。

案发当时,市之谷响华正好在探望其在检察院保安室工作的男友。由于保安室的位置处于地下车库的二楼,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地下车库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市之谷响华目睹了整个案件的案发情况。不过由于保安室到地下车库的紧急出口被反锁,所以为了逮捕宝月巴,市之谷响华只能绕远路至案发现场。根据车库平面图中的距离和时间估算,她大约花了5分钟才到达现场,也就是说在这5分钟成为了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空白点”。

现在再来看一下案发现场的地下车库,从游戏里的平面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车库被划分为A,B两个区域,A区域为检察官们的停车地点,B区域则为外来人员的停车区。A,B区域之间有一道高6(9?具体忘了)英尺的铁丝网分隔,并且在A区域中,其间也有一道高6英尺的矮墙,可以部分阻挡B区域中人的视线,而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那辆跑车就位于铁丝网和矮墙中间。

当市之谷响华到达了B区域后,其用“拍立得”拍下了一张重要的现场照片,其上反映宝月巴的外套中上有大量明显的血斑,同时手上也套有轻薄的塑胶手套,显示其有确凿的杀人事实并进行了事先的预谋。并且在其后的法庭供证部分,市之谷响华提举了另两样对宝月巴非常不利的证据,一项是被害人多田敷道夫的白色皮鞋,根据检验上面有被害人和宝月巴两人的血迹,而事实上,宝月巴在案发后被发现手上确实有割伤流血的痕迹。另一项则是市之谷响华拍摄的第二张现场照片,照片中显示了在案发的跑车周围有用大量清水冲洗过的迹象,完美地立证了宝月巴为了掩盖杀人后的血污,用现场的水桶(游戏中提示的是油桶,只不过里面装了水而已)清洗了现场。不过也正是由于第二张照片中的一处细微的不合理事项,给了成步堂反击的机会,获得了苟延残喘的短暂休庭,而这个不合理事项,则和5点18分宝月巴在电话中提到的围巾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休庭阶段重新整理一下手头的证物,会发现一张在调查现场时发现的便条在刚才的法庭辩论中完全没有用处,虽然这是在案发后备箱中一处不显眼的地方发现的,但是上面多田敷的页眉却可以肯定这是被害者的东西,不过上面“9-7S(第一行),12/2(第二行)”这样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却还是让人不得甚解。

休庭结束后发现御剑怜侍脸色铁青,同时证人席上却坐着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老人,看审判长对其也要避让三分的态度,隐约觉得这人来头不小。而在其后的对话中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原来是警视厅的最高长官严徒海慈,此次前来是因为带来了一些重要的证物。而其中一项证物就是市之谷响华第二张照片中被指出的不合理事项,在汽车排气口中发现的一条红色围巾。回想宝月巴平时的装束,可以发现她似乎很喜欢在脖子上围上一条红色的丝巾,不过根据案发时的照片,她的脖子上却没有围这条丝巾,这个疑点已经很让人费解了。不过更让人觉得可疑的是丝巾中包裹的东西,一把血迹斑斑,已经折断的弹簧匕首,而其后严徒海慈最高长官的一段发言带来了更惊人的冲击事实,原来在检察院地下车库发生了命案的同一天,警视厅中也有一位刑警被发现死于证物陈列室内,时间同样是下午5点15分,而这位刑警的身份更是让法庭内所有的人大跌眼镜――他竟然就是多田敷道夫,本案中唯一的被害者。

同一个被害者在同一时间内被发现死于不同的两个地点,并且这两个地点之间相差至少30分钟的车程,这未免太过不可思议。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御剑怜侍竟然在事前没有注意到这个荒诞的情况,因为根据严徒海慈的陈述,在警视厅多田敷被害案发后,他曾派人把相关的资料送给御剑审阅,不过御剑却看都没看就打发走了跑腿的那位警官,实在不像平常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的他,对此,御剑本人似乎无可辩驳也无法辩驳。不过所幸的是,警视厅这方面已经逮捕了他们认为有最大嫌疑的罪犯,并关押在拘留所等待审问。

由于严徒海慈带来的冲击性情报,让原本看似简单的本案突然陷入了层层的迷雾之中,因此裁判长宣布今天就此休庭,让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利用1天的时间重新去收集资料,来日再审。至此,游也进入到了新的调查部分

[color=red][b]9-21第二次更新[/b][/color]

警方所逮捕的另一位疑犯看上去非常地眼熟,在记忆中寻找一番后发现原来这位杀人凶手就是给御剑送报告的那位巡警――原灰奖。从在拘留所的对话中发现这位巡警的性格似乎有点脱线,对工作抱有极大的热情但是却又非常地迷糊,和系剧警官有得一拼。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在21日5点14分,他从警视厅证物陈列室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影,出于安全的考虑,自己便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可是没有想到对方突然拔出匕首向他袭来。出于防卫本能,原灰奖和对方进行了搏斗,并在搏斗中被对方猛击头部至昏迷,而当他醒来之后,才得知自己刚刚与之搏斗的可以人士原来是多田敷道夫,并且已经死亡。因此,做为最后一个看见被害人,并与之发生过冲突的唯一当事人,警方以杀人罪逮捕了他。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剧本的走向和上面的这一些描述,自己发现这次的剧本中似乎存在着一个漏洞。首先,在一开始的阶段,原灰奖提到自己是在监控录像中看到有可疑人士进入了陈列室才跟进的,不过在后面的剧本中,结合一张当天进入陈列室的记录后,他又说到案发当天自己的职责是看管好逮捕君,正因为要分别放入和取出逮捕君才会在记录上留下两次的名字,并且正好在取出逮捕君的时候遇见了多田敷才会发生这次的事件,显得前后不一致。当然,也不排除这是自己没看清对白造成的[/color]

再一次来到检察院地下车库调查时,很巧地碰到了市之谷响华,在攀谈中她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原来这次的被害人和她自己以前曾经共事过一个案件,并且更令人吃惊的是,罪门恭介,御剑怜侍,甚至此次的委托人宝月巴都和这个案件有关,多田敷是警方的负责人,御剑是当时案件的检察官。虽然这个案件在当时已经结案并且就要在今年的2/21日办理移交手续,彻底归档不再翻案了,但是从这次案件之后市之谷被革职,罪门恭介被降职来看,这个案件似乎有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这次的杀人事件是当时的某种延续,那个存在着太多迷题的SL-9号案件……

为了能够搞清多田敷为何会在同一时间死于两个不同的地点,因此证物陈列室的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本以为作为一个当事律师进入重要的案发现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可是没想到严徒海慈最高长官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并给了自己一张ID卡,用于进出陈列室用。同时,在和警视厅内一些警员的对话中得知,在案发当天,多田敷似乎填写过一张“报失单”,不过似乎他填到一半就有事走开了,因此,这张填到一般的单子就被当作了垃圾处理,没有被收入到警方物证中去。

陈列室可以经由保安室进入,而进入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ID卡,每一位警员都有自己的ID卡,因此平时都可以随意进出,不过在进入的同时,监控仪器会自动记录下进入者的ID号码和进入时间。在证物室内会遇见正在巡查的系剧警官,得知这里的证物都是由当事警官亲自保管的,每一个保管箱都需要验证指纹密码才能够打开,不过事实上很多警视厅内的刑警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感应设备。从平面图来看证物室的构造非常简单,类似于“』”型,而已经用黄线封锁了的区域就是多田敷的被害地点,根据宝月茜科学调查(发光氨测试剂)的方法,发现在这里的地面上确实曾有过大量的血迹,证明严徒海慈所说的证物室内发生杀人事件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离开杀人地点有一定距离的保管箱处竟然同样发现了发光氨试剂反映的迹象,并且一下子就是两个。从发光的反映来看,这两个血迹在被抹去前似乎都是掌印,利用新的指纹鉴别技术后,发现其中一个较为清晰的掌印中没有任何的指纹信息,似乎留下它的主人带上了手套,而对另一个掌印分析后,却发现这个指纹和罪门恭介的指纹信息完全一致。罪门警员为什么会在证物室留下一个带血的掌印?他到证物室来做什么?当时又发生了什么?而在给系剧警官看了证物室出入人员记录后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情报,原来在案发当天的4点40分,御剑怜侍也曾进入过证物室中!案件的发展似乎越来越难以想象了……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先前的案件描述,警视厅和检察院相差约30分钟车程的距离,也就是说检察院的地下车库和警视厅的证物陈列室在地理位置上相差颇远。但是从游戏中实际的情况来看却不是如此,如果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市之谷响华所提到的保安室男友就是罪门恭介,而其所在的保安室在检察院地下车库的二楼,游戏中有明确的SECURITY ROOM的标志。再回头来看证物陈列室的地点,根据游戏中的画面提示和一些指示性的介绍,玩家会很自然地认为证物陈列室的入口就在保安室里,和一开始的设定又有矛盾。[/color]

[color=red][b]9-23日第三次更新[/b][/color]

第二天的法庭审判在忐忑不安中开始了,虽然在证物室中发现了罪门恭介的指纹可谓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但是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依然让今天的辩护困难重重,而案件中另一位当事人原灰奖在一开始自述时就把自己的职业无误称为杀人凶手也确实是一个不太吉利的先兆。原灰奖关于案件的陈述和当初在审讯室中透露的情报基本一致,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询问后也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就在大家以为这次审判会比较顺利时,裁判长(?)却拿出了一盘记录了案发当时的录影带。御剑在看到这盘录影带时脸色非常难看,原来在先前的调查中,他曾向警视厅询问过案发当时录影带的事宜,但被告知已被误删,不过现在这盘录影带却做为证物之一出现在法庭之上,这不禁让人非常奇怪。

关于当时案发情况的那段影像并不长,本以为这段影像后能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而被采用,但是实际上当在场所有人观看了后,大家都一致认为它反而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由于摄像头在记录这段影像时一直在来回地机械运动,并且很不巧的是那个等人高的逮捕君正好挡在了摄像头前,因此录影带中实际记录下的案发情况只有很“破碎”的一部分,不仅毫无连贯性另外很多重要的画面情报也被遮挡住了。不过即使如此,在缺乏足够物证的这个案件中,这盘录影带还是透露了一部分信息,并且暗藏着几个很容易被疏忽的矛盾点。循着这些矛盾点,一个很大的疑点开始浮现,在5点15分被杀害于证物室的多田敷是不是真的就是他本人?为了能够把案件引向这个新的方向,自己提举了先前发现的那个罪门恭介的指纹物证,并传罪门警官就此事做相关的证言说明。

即使在极为严肃的法庭之上,罪门警官依然是一副桀骜不羁的神情,虽然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指控为案件的嫌疑人,但似乎他有极大的自信摆脱目前的这一困境。根据他的解释,在杀人现场留下指纹是因为自己需要每天去证物室进行巡查,是在日常的检查中自然留下的,和杀人案件并无任何关联。罪门的证言看上去非常地严谨,但是在结合了当天的录像内容后,却发现一个很不自然的疑点,罪门所拥有的那个证物箱在短短几分钟影像的前后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不同,而由于每一个证物箱都需要本人的指纹验证后才能开启,说明罪门在案发当时确实出现在了现场!指出这个矛盾点后罪门哑口无言,因为他本人根本不知道这些证物箱有指纹验证系统,在如此的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案发当天假扮了多田敷,并开始述说出真正的事实,而伴随着他其后的一段发言,SL-9号案件再次浮出了水面,看来这个本应该在2月21日被封存的连续杀人案件正如自己先前的猜测,它就是一切的源头和起因。

由于罪门承认了当天自己曾假扮多田敷的事实,因此关于多田敷同时被害于两个地点的疑点终于水落实出。不过正如御剑所言,既然事实证明了多田敷确实只在检查院地下车库被害,因此,宝月巴的嫌疑反而越加明显,毕竟在这一处的案发当时,有市之谷响华确凿的目睹证言。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毕竟先前的事实都是自己一手推论出来的,自己不可能再去推翻,显然御剑早就料到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才会在先前的辩论中一直保持低调,刻意让我跳进自己设下的陷阱中去。就在自己不知何言以对时,宝月茜的一番话让我突然产生一个能够逆转一切的想法,而所有的关键就在于案发现场留下的另一个血掌印。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和名册登记卡的记录,在21日下午4点50分到5点15分时,逮捕君一直被放置在证物室内系锯警官的保管箱前,也就是说,只有在罪门和原灰搏斗前证物室中发生了另一起流血争斗的情况下,系锯的保管箱上才有可能会留下血掌印!再回头看案发当天的名单记录,发现在此之前只有4点40分的御剑和4点20分的另一位ID号为“7777777”的匿名人氏曾来过证物室。据御剑自己陈述,他当天来到证物室是因为严徒海慈长官要求他去取一样某个案件的相关证物的,而且要在4点40到4点50这短短的十分钟内杀人,搬运尸体并清洗所有的血迹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所有的焦点开始集中到“7777777”这个人士身上,但可惜的是这个号码是高层人员使用过ID卡后留下的一个伪装代号,一般人是无权进行查询的。与此同时,不甘心的罪门再次在宝月巴面前提起了SL-9号案件,质问其是否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是确凿并且合乎法律程序的,本以为答案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宝月巴的回答却让全场一片哗然,“为了能够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时一些程序外的手段是必须的……”。至此,法庭陷入了一片极度的混乱中,而案件的审判也不得不拖入到最后一次的法庭辩护……

[color=red][b]10-21日第四次更新[/b][/color]

2月24日,虽然离案件的最终审判日已经越来越近,但是太多的谜团直到今日还是依然没有一丝头绪,尤其是那个神秘的SL-9号事件。当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和今次的案件到底又有些什么样的联系?如果能够解开这些疑点的话,对案件的进展必定会有莫大的帮助。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自己决定再次向宝月巴询问当时的事宜。

在警察局门口,碰到了罪门警员,由于在昨天的法庭上得知SL-9号案件中他弟弟是被害人之一,因此出于进一步了解案情的原因,询问了一些关于当时的情况。原来罪门被害的弟弟以前也是一位检察官,非常优秀的他在案发当天曾和御剑一样被授予了“最佳检察官”的称号,不过就在之后没多久,就因为卷入了事件中英年早逝。由于案件中有太多的疑点,而21日又是证物移交的最后一天,因此不甘心的他才会出此下策,冒充多田敷希望亲自能找出证物和案件中的矛盾点,揭露事实的真相。之后和宝月巴的对话中得到的信息也大致雷同,但是通过宝月茜和其的一番对话后却确认了SL-9号案件原来就是宝月茜被卷入的连续杀人案件,这解释了为何宝月茜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案件当事人的名录之上,而似乎宝月巴默认有做假证的事实也正是因为案件中牵涉了妹妹宝月茜的缘故。

虽然目前还有很多的谜团尚未明了,但是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方向――SL-9号案件。因此为了能充分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现场取证非常有必要,而案发的现场则在于现在警视厅的局长室。说明来意之后,最高长官严徒海慈当场就婉拒了,认为SL-9号案件已经顺利结案,没有任何翻案的必要了。但是从其办公桌上留有的SL-9号案件的证物清单上可以看出,严徒本人似乎对SL-9号案件有点放不下心。遇到了系锯警官后,提出想偷偷潜入局长室调查一事,虽然系锯有想帮忙的意思,但是却害怕自己饭碗不保,不过在得知御剑因为这个案件正考虑辞去检察官一职后,他立马出借了自己ID卡,让我们展开实地调查。

局长室非常之大,根据系锯所说,这里就是以前宝月巴和严徒一起办公的地方,并且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当时警视厅最为出色的一对传奇搭档,宝月巴的办公桌到现在仍旧被保留着。在用发光氨测试剂测试之后,发现在宝月巴的办公处曾有大量的血迹,似乎这里就是罪门的弟弟被害的当事地点。而在调查严徒长官的桌上的证物清单后,发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地方,原来在这张清单背后竟然有着一副案发时的涂鸦,不知道有何用意。而在严徒长官的保险柜中则找到了另两件重要的证物,一件是粘有血迹的瓦罐碎片,另一件则是张粘有指纹的碎布。联想起先前在证物室发现的瓦罐碎片,果然在加上这片后就拼装完整了,而调查碎布上的指纹后,发现其上的指纹竟然和宝月茜完全一致!虽然不知道目前这意味着什么,但这个冲击性的证物必定有着绝大的隐情,或许正是找出事实真相的最大王牌。而从严徒长官保留着这两样至关重要的证物的情况来看,他在这个案件中必然也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也许宝月巴在这次杀人案件中不寻常的举动和供认不讳的情况正是出于庇护他的原因?在当面质问了宝月巴后,其沉默不语的反应也正验证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所有的谜团都会在明天的法庭中揭晓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原谅我吧,柯南君……)

三、跪求逆转裁判4第四章里的攻略

第四话再见,逆转

(3月20日 19:42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看到电影《大将军·丙!》获得“英雄中的英雄评选”的冠军,真宵高兴的欢呼。作为OB,荷星三郎(电视版《大将军》扮演者)邀请了成

步堂一行共庆这段美好时光。

与荷星对话。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前往酒店大厅出席“记者招待会”,得到《记者招待会的入场券》。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斗志昂扬的真宵等来的却是“会议取消”,因为“警方的通知”!显然又发生案件了。正要去调查发生了何事,却被一个穿着怪异的外星人

服装,喋喋不休的人给拦了下来(声音好耳熟),结果却是那个警卫员——“大婶儿(大场香)”!

与大婶儿对话之后,真宵提议假装上厕所去调查案件。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遇到一个长相怪异的服务生把真宵叫走。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看到那个麻烦的米粉头摄影师——大泽木夏美和系锯刑警大吵特吵,结果系锯刑警被压了下去。

和系锯刑警了解案件的情况,中间出示《人物档案·王都楼真悟》。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与荷星交谈,之后从他手中得到《无线电通话器》,但真宵却迟迟未归,就在此时通话器突然响起,对方自称“杀手”,并绑架了绫里真宵!

要求成步堂在后天的审判中为王都楼真悟获得无罪判决。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将绑匪的要求告诉系锯刑警。

(?月?日?:??????)

恢复意识的真宵在一间黑屋子里遇见了“杀手”……

(3月21日 08:11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春美由于担心真宵,整夜没睡,一早就和成步堂赶往拘留所会面室。

(3月21日 08:57拘留所会面室)

行为怪异的王都楼一点也不配合,问他任何问题全都搪塞过去,出示证物《记者招待会入场券》《无线电通话器》,他会接受辩护,然后才

可以问问题。问完所有问题后,春美提议用“勾玉”试探一下王都楼是否真的无罪,试探结果表示没有出现精神枷锁,王都楼没有说谎。

(第一回终)

(3月21日 11:34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接下王都楼的委托后,开始着手调查杀人案的“真凶”。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与麻烦人物大婶聊会儿。

S目击到的情景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遇见夏美,一来就缠着成步堂要“照相机”。从她那里可以了解些情报。(得到《夏美的照相机》)

S独家报道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王都楼的经纪人——华宫雾绪小姐,与她交谈了解些情况,中途出示《人物档案·藤见野勋》。

S杀人的动机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藤见野休息室)

遇到系锯刑警,得到《邦德酒店俯视图》。

与他交流,得到《现场照片》。调查《吉他箱》以及化妆台上的《玻璃杯》然后出示给系锯刑警。聊得正欢时,狩魔出现抽倒了系锯刑警后向成步堂再次宣战!临走时拿什么东西(《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砸了成步堂,调查《签名板》。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交谈,出示《人物档案·华宫雾绪》,再交谈可以得到《花边新闻》。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K目击到的情景:《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用一个证物破4个锁,听着锁噼里啪啦碎掉的声音真是爽啊~)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逆转裁判4攻略电玩巴士,逆转裁判4攻略指证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K独家报道:《人物档案·华宫雾绪》《花边新闻》(《夏美的照相机》数据更新)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3月21日某时刻警察署刑事科)

与系锯刑警交谈,出示《花边新闻》,得知惊人内幕。正欲深究被狩魔阻止,系锯刑警也因此被开除。这时,许久未曾露面的御剑怜侍出面

解围。

与御剑交谈,可以得到很多重要情报,多出示些相关档案和证物吧(得到《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狩魔和雾绪在协商,等狩魔走后,揭开雾绪心底的秘密吧……

K杀人的动机:《花边新闻》《人物档案·天野由利惠》《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休息室前走廊)

颠簸了一天,春美似乎很疲惫,成步堂决定回事务所。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某时刻邦德酒店大厅)

(3月21日某时刻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绑匪再次呼叫,真宵叫成步堂去询问千寻,春美立即灵媒召唤了千寻。

(?月?日?:??????)

饿得发昏的真宵捡起地上的“卡片”撬开了“门”。(第二回终)

(3月22日 09:47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准备过后,绑匪再次呼叫,称为成步堂准备了一份“礼物”,带着这个疑问,成步堂与灵媒召唤了千寻的春美走进了法庭。

(3月22日 10:00地方法院第3法庭对手:御剑怜侍)

法庭开庭,检控席不见狩魔冥的身影,这时书记官进来报告称狩魔在来法院的途中遭到狙击!!看来这就是绑匪所谓的“礼物”。迫于这个原

因,由御剑怜侍代理出庭作为检控方。简短的审判宣言之后,御剑请出了第一证人——系锯圭介。一场艰难的战斗即将拉开帷幕……

<证言1>

案件是在“英雄中的英雄”颁奖仪式后发生的。

在被害人藤见野勋的休息室里发现了尸体。

L虽然确认死因花了一番功夫,但必属他杀无疑。(得到《解剖报告》)

L一开始,空的吉他箱被认为是解谜的重点。(《吉他箱》数据更新)

L后来发现吉他箱与案件并没有关系。

<证言结束>

<证言2>

王都楼和被害者藤见野勋是对手关系。

互相把对方当作眼中钉……这就是动机。

还有其他证据,首先是忍者南迦的纽扣。

这颗从衣服上掉下来的纽扣是从王都楼的衣服褶子里发现的。

此外,凶器刀子上也清楚的残留有被告的指纹。

R1R2被告买刀子以备作案……这是有计划的杀人!(《玻璃杯》数据更新)

(R《餐刀》《玻璃杯》)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得到证物《餐刀》《忍者南迦的纽扣》。

御剑指出《玻璃杯》的指纹后,传唤了下一位证人。带着外星人头盔的大婶进来后,一见到御剑就“小御小御”的叫个不停,吓得御剑差点跌

倒。废话了一通后,大婶开始作证。

<证言3>

总之,颁奖仪式后也在休息室前徘徊。

L因为大婶有点在意……

不过呢,我还有工作,所以不可能一直都在。

当时只有一个人!从小勋的休息室里出来的男子。

L32是王都楼,王都楼真悟。那家伙鬼鬼祟祟的出来了!

R(追加)恶心的摩托骑装。真的、紧紧地穿在身上。

(R《忍者南迦的纽扣》)

<证言结束>

<证言4>

王都楼、王都楼……啊!大婶儿想起来了!

是大将军、大将军。肯定错不了!

也许行凶时穿着那戏服会比较方便点。

因为获奖纪念马上就要开始了。

R2R2R从刺杀小勋的时候就穿着的,就是大将军的衣服。

(R《餐刀》《餐刀》《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证言5>

那边的王都楼简直是卑鄙无耻至极!

为了让小勋失足于丑闻中,什么都做的出来!

为了这,他让自己的经纪人去缠着小勋。

这当口儿,只有大婶儿挺身而出了。

L2R1R2……啊,这些话可都是极密的,到现在还没有公开过。(得到《夏美的照片》)

(R《夏美的照相机》《夏美的照相机》)

<证言结束>

照片上的“决定性矛盾”就是“裤管”,《大将军·丙!》的海报上可以看到袜子,而这边却是拖着裤管走路,明显不是被告,而是《人物

档案·华宫雾绪》。而此时出现一个大危机,传唤华宫需要花1天时间,这样真宵就有危险!就在审判长决定休庭时,成步堂“提出反对”,

但遭驳回。御剑大声喝止,称华宫雾绪就在候审室中,随时可以作证。于是审理继续进行,只是先休息10分钟。(第三回终)

(3月22日 14:14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理一下头绪,再次出庭。

(3月22日 14:25地方法院第3法庭)

华宫雾绪出庭作证。

<证言6>

因为到秀的时间了,我就去休息室叫王都楼。

顺便也看了一下藤见野的休息室。

L藤见野已经死了,我大受打击……

L当时我所看到的情景和现场照片上完全相同。

L1因为差点晕过去,就往玻璃杯里倒了果汁。

R1(追加)打碎花瓶的是我,花瓶落到了吉他箱上……

(R《吉他箱》)

<证言结束>

<证言7>

我当时也慌了神,所以记忆也不是很清楚。

箱子大概是我打开的,……在我打碎花瓶之后。

R2RR2R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吧,因为箱子里面是空的。

我为什么要打开箱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R《吉他箱》《玻璃杯》《[大将军·丙!]的海报》《记者招待会入场券》)

<证言结束>

<证言8>

从看到现场的瞬间开始,就觉得王都楼是凶手。

王都楼不论用上什么手段都要杀害藤见野。

而且他也没有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

L决定性的证物就是那颗纽扣和刀子。

R2R(修改)那纽扣就是在王都楼和被害者扭打的时候落下的。

我作为王都楼的经纪人,就要保护好他。

(R《解剖报告》《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经过一连串的辩论,华宫雾绪陷入绝境,到此本以为可以结案了,但万万没想到,华宫雾绪居然“拒绝证词”!!显然这就是狩魔调教的结

果。这下子案件又无法结案了。唯有“延期再审”,但心急如焚的成步堂无论怎样“抗议”都无法挽回,御剑再次替成步堂喝止休庭,让华

宫再次证言。

<证言9>

那杯果汁……并不是为我自己准备的。

进入房间时,房间里被弄得一团乱,吓了我一跳。

还有那个人,藤见野在房间的角落里蜷做一团。

R看到此情此景我并没有想到他已经死了。

只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所以……就为他倒了果汁。

知道他已经死了后……慌乱中打碎了花瓶。

(R《现场照片》)

<证言结束>

华宫雾绪拒绝对自己所谓的“罪行”作证,审判长决定对王都楼真悟下达“无罪判决”,但御剑再次喝止,要求华宫作证,审判长询问成步

堂的意见,这里只能选“强迫华宫作证”,但审判长不予理睬,御剑迫于无奈只好使用最罪恶的手段——将华宫的弱点公布于众,华宫陷入

极度恐慌,只好对“罪行”作证。

<证言10>

L看到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真的。

L知道他已死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计划。

L确认了背后没有人看到的时候,我迅速赶回了后台。

L把刀子插进了尸体,并扭下了纽扣。

L但在回去时却出了一点小麻烦。

L所以我就穿上了大将军的戏服。

<证言结束>

询问结束后,没能证明华宫杀人,这次真的再也无法挽回,“延期再审”的锤子终于敲了下来……

庭审结束后,成步堂和御剑以及华宫均未离开法庭,成步堂在为自己未能获得无罪判决来营救真宵而无比懊恼;另一方面,御剑也对华宫手

中玩弄的卡片发生兴趣,得知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听到此消息,御剑脸色大变,大声训斥华宫将此事一直隐瞒。这张卡片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四回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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